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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进行审查并做出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一、必要性 1、商标审查官员在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时存在主观性,也仅能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格式文件进行商标审查; 2、申请人在申请驳回复审时,可以提供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3、《商标审查标准》适用于大多数商标的普遍情况,但是无法囊括所有的情况,不适用于每一个商标的特殊情况;而且《商标审查标准》也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改变; 4、保留商标注册的在先申请权利。商标被驳回后如果不申请复审,复审期限过后,商标的在先申请权将归于无效; 5、充分的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避免他人在后注册成功后自己不能使用。 二、所需文件 商标代理委托书、驳回复审理由书、驳回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其他证明复审理由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清单在签订协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出具)。 三、程序和费用 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裁定→公告。 费 用:4500元起/件,视案件难易程度收取。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一、必要性 1、驳回复审是申请专利被驳回的唯一救济途径; 2、代理公司在审查意见答复过程中不专业造成的驳回; 3、专利局单独一名审查员,专利驳回具有主观性,当事人可在驳回复审中通过理由阐述并提供证据来影响专利复审委对专利的再审判,三名审查员审理客观; 4、重新申报其他专利技术,审查时间周期长,时间成本高,复审相对于时间周期较短。 二、所需文件 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三、程序和费用 程序为:申请复→受理→形式审查→前置审查→合议审查→复审决定→公告。 费 用:5000元起/件,视案件难易程度收取。 |